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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支持九年制学校建设项目密云水库防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北京密云区民政局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2号)。根据《北京市国家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和《北京市国家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等相关规定,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迁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国家土地征收补偿平面密云房屋》。关于《水库防灾及蓄水能力提升方案》征求征收人意见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批准《沙河区支持九年制学校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为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2月13日。如有异议,征收人必须提出。在征求意见期间向区征用权办公室提交您的书面请求,并附上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文件、身份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地址: 联系电话:010-69043349 工作时间:8:30-12:00 13:00-17:30 注:《密云水库防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删除)并公开征求意见)》2026年1月13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附件:《沙河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征收补偿方案》,2026年1月13日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附件:《沙河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x征收补偿方案《土地支持一体化学校建设项目9年(初步意见)》指定二维码查看附件。内容来自北京市密云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版权归原作者密云信息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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